对于签订目标责任的团队,关键业绩考核往往与目标责任考核配合使用。目标责任考核注重结果考核,考核周期为年度或项目周期,关键业绩考核坚持过程控制与结果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周期可以采取季度、月度,也可以根据项目周期选择几个关键控制时点来进行考核。如何将目标责任考核与阶段过程考核相联系是很关键的,要将目标责任考核进行分解反映在阶段过程考核中。
1. 考核周期
分(子)公司根据业务性质特点,可以进行阶段关键业绩考核,但周期不宜过短,半年度或季度考核比较适宜。对于业务部门,一般都应有阶段关键业绩考核,根据公司的业务特点及组织结构形式,考核周期为月度或季度。对于项目,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周期,可以在关键时点进行阶段关键业绩考核。
2. 绩效考核者
对分公司、部门和项目的关键业绩指标考核,一般由公司职能部门或分管领导提出相应考核指标及绩效目标,经公司总经理审定后执行。对分公司的绩效考核,由各有关部门负责对相关指标提出考核评价意见,由分管领导进行评价,最终评价结果一般由公司总经理确定。
对部门、项目的关键业绩指标考核评价主要有三种主要模式:第一,由公司总经理、分管领导及其他领导各自打分评价,最终加权确定;第二,由分管领导提出评价意见,最终由公司总经理评定;第三,由公司主要领导组成的绩效考核委员会评定。三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各有适用条件,一般根据公司的企业文化特征及领导风格来选择。
3. 绩效考核流程
无论采用哪种模式,一般首先需要被考核部门做自我陈述,对阶段工作成果做简要说明,根据考核指标逐项进行阐释,同时提供必要的绩效考核数据;其他有关部门应该提供相关考核数据,并对有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价、说明;公司分管领导要对分管部门工作进行评价、说明;公司总经理应对绩效考核结果做最终说明,肯定取得的成绩,提出改进事项。以下是某公司关键业绩季度绩效考核流程:
1) 确定绩效考核指标:每季度初,由局长(经理)与有关副经理根据阶段工作目标及重点,确定专卖业务、营销业务、中转物流业务以及其他方面考核指标所占权重;专卖业务、营销业务、中转物流业务以及其他方面分管副经理与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发展导向,确定关键业绩考核指标及权重后,由督察考评中心以文件形式下发。
2) 考核数据信息收集:在考核期间,市局(公司)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记录有关绩效考核数据;督察考评中心负责组织有关科室(中心)定期深入县(区)局(营销部)监督、指导、检查有关工作,各部门要将检查情况汇总并提交报告;各有关部门负责在绩效考核第1日,将有关绩效考核数据上交分管领导。
3) 业绩述职报告:绩效考核第1日,县(区)局(营销部)将业绩述职报告上交分管领导审核。
4) 分管领导审核评价:绩效考核第2~4日,分管领导对县(区)局(营销部)述职报告及有关部门提交的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同时对分管业务关键业绩指标进行打分评价。
5) 绩效考核评价:绩效考核第5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听取有关成员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后,由局长(经理)最终确定各单位通用考核指标得分。
6) 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由督察考评中心负责汇总、计算出各单位关键业绩考核最终得分。
详见:“水木知行绩效管理实务丛书”-《绩效管理方案设计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