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双创”的各项政策,需要作出反思与优化,力求明白简洁,有可操作性。
二、对部门的“甄别”、“定性”实权,应力求有所限制约束,流程应力求阳光化。
三、积极填补政策空白,确有必要的政策设计,力求尽快落实操作细则和配套措施。
四、结合政府部门架构改革、职能转变,应有效加强和优化相互协调机制。
五、针对“营改增”面临的一些具体矛盾,及时组织专题调研,力求尽快解决问题。
六、尊重科研规律,及时改进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机制,坚决纠正强加于科研创新领域的官本位和行政化偏向。
七、高度重视、及时合理规定PPP创新中的政策界限,引导、鼓励专业人士为PPP项目作智力支持并取得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