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能都知道真功夫的股权风波。
真功夫94年创立,其主要创始人蔡达标是一个经营奇才,在十几年的时间,真功夫从一个路边小餐馆,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中式快餐连锁企业。在2010年烹饪协会公布的快餐前五强中,真功夫是唯一的中国本土快餐品牌,位列第五,也就是说在本土品牌中,真功夫位列第一。
2007年,真功夫引入风险投资,公司更是进入了高速发展期。
可是,2009年爆发的股东大战,使真功夫九死一生。
先是蔡达标的前妻潘敏峰发现蔡达标居然有一个九岁的私生子,怒不可遏,将蔡达标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其重婚罪,并重新分割夫妻共有的真功夫股权,诉讼标的近5个亿。在2006年两人离婚时,夫妻共有的真功夫50%的股权全部给了蔡达标。
后来,另一个创始人潘宇海与蔡达标矛盾激化,两方终于大打出手,公司陷入混乱。
本来在2009年,真功夫已准备收购福记食品,借壳上市,可现在,上市已经遥遥无期。
真功夫每个月的纯利润,从之前的800多万元,急剧下降到2011年5月份的6万元。真功夫共有400多家直营店,每个月6万元,等于每家门店一个月才挣150元钱,收入还不如一个街头捡破烂的老太太。
蔡达标本人呢?因为股东矛盾,爆出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以及抽逃注册资本罪,于2011年4月份被捕,到现在还待在广州的看守所里面,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蔡达标的前妻,任何场合发言时,都是以泪洗面,悲痛欲绝……
蔡达标的女儿,才十几岁,还在上高中。她在微博上几乎是哭喊道:我求求你们,别再争斗下去了!……
两家风投公司,今日资本和中山联动,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投资的公司,不是因为战略问题,不是因为产品和服务问题,也不是因为经营管理问题,而是因为股东的内耗和斗争,弄到了濒临破产的边沿。
真功夫事件发生以后,在国内引起了很大的震动,媒体也好,法律专家也好,社会学者也好,都在从各个方面进行分析,评论。说的最多的,还是企业家天价离婚,包二奶,养情妇,私生子,等等。可是很少有人从股权及公司治理的角度,进行深层次的分析。
今天,我们抛开事件中的那些人性弱点、个人恩怨和桃色绯闻不谈,我们看一看真功夫存在的两个最致命的法律问题。
第一个,股权结构问题。2007年以前,真功夫的股东就俩人,一个是蔡达标,一个是其妻弟潘宇海,双方各占50%。
这种股权结构,我们叫平衡股权,很常见,可是它是非常有害的股权结构之一。平衡股权结构下,两个人股份相当,对公司的实际影响都非常大,只要一方反对,决策难以作出,或者难以执行。积极主动的时候,两个人各执己见,可能互不相让;消极的时候,都往后退,互相观望,撂挑子——反正赔了也有你的一半。
有人说,人家这种股权十多年了,也没事儿啊。可是,之前蔡达标跟潘宇海,是妻舅关系,是一家人。2006年蔡达标与潘敏峰离婚后,这种关系出现了变化,不但从一家人变成了两家人,少了几分亲情,多了几分怨恨。
比较奇怪的是,2007年,公司重组,引入今日资本和中山联动两家投资公司,股权变为蔡达标和潘宇海各占47%,两家风投各占3%,平衡股权还是没有打破,实际上还是两个大股东不相上下。
这样的股权结构,出事是正常的,不出事反而不正常。
真功夫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法律问题,就是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根据股东协议,大股东潘宇海可以委派副总裁。根据公司章程,副总裁需要董事会聘任。去年,潘宇海委派的副总裁要到公司上班,蔡达标管理团队拒绝。后来发展到砸门,打人,抢财务资料,抢公章,等等。
有人评价过,截至目前为止,真功夫的损失要以十亿计。可是,在此之前要蔡达标拿出一百万进行股权风险防控,他恐怕是不愿意的。
真功夫的案例,主要反映了股权设置中的问题。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股权设置常见问题及建议。
股权结构,反映的是公司股权由多少人持有,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法人股东是国有、集体还是私营,他们各占多少比例。股东们的股权比例是股权结构的核心。
股权结构影响股东在公司的话语权,影响股东对公司发展的积极性。
问题:三种应当警惕的畸形股权结构
1、平衡股权
所谓平衡股权,是公司存在两个股权不相上下的大股东的股权结构状况。比如:50%+50%,45%+45%+10%,40%+35%+分散小股东,等等。51%+49%算不算?从某种意义上讲,也算。不要以为51%已经控股,那个49%的股东,不论是对利润的渴求,还是对亏本的恐惧,比那51%的查不了多少。
现实中,这种股权结构偏偏很多,两个人是哥们儿,或者老同学,当年一起住上下铺的。合作搞公司,股权呢?谁多都不好,希望挣几个亿几十个亿,自然是一人一半
在平衡股权结构下,两个人股份相当,对公司的权利和影响差不多,两个人在公司的利益和风险也都比较大,谁也不愿意放弃。在股东会层面做决策的时候,如果两个人意见对立,可能互不相让,而只要一方反对,决定便难以作出,或者难以执行。消极的时候,都往后退,反正赔了也有你的一半,于是互相观望,没有人愿意对公司真正的负责。
平衡股权问题最严重的时候,往往出现公司僵局——任何决定都无法做出,公司不但发展无望,而且越拖越垮。有人说,那还不如把公司关掉算了。现实中,,真正出现公司僵局的时候,连关闭公司都关闭不了。关闭公司,也就是公司解散,依法需要股东会特别多数作出决议才可以,可这时候,解散公司的决议根本不可能做出来。这公司,就跟人得了不治之症一样,眼看着慢慢消瘦,直至死亡。
当然,05年公司法对此作了规定,出现公司僵局,可以由股东依法提出请求,通过司法介入解散公司。可是,到了必须通过司法介入来关闭公司的时候,这里面已经不可能有赢家了。
2、平均分散股权
所谓平均分散股权,就是股权平均分散,股东人数较多的股权结构状况。也不一定是完全平均,只要股东人数较多,股权分散,没有明显的大股东,就属于平均分散股权。
平均分散股权,有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股权太分散,股东的控制权力都不大,意见难以统一,决策成本高;二是股东容易搭便车,没有人愿意为公司付出,反正公司盈利大家都有,亏损也不只是我一个;第三是容易出现所谓的“内部人控制”,形成贪污腐败。
3、一股独大
所谓一股独大,即一个股东绝对控股,并实际控制公司,其他股东无法对股东会决议产生影响。
这样的股权结构有两个弊端:其一是容易形成独裁,影响决策质量,于是大股东的智力、能力、见识成了公司发展的瓶颈和天花板;其二是小股东的权益容易受到侵犯。
有人也许会认为,站在公司的角度,小股东的利益受到侵犯,无伤大局。错!小股东稍有技巧,把公司搅得翻江倒海,大有人在。
需要指出的是,单就公司治理来说,一股独大有其独特的优势:股东的收益权和控制权相对统一,大股东的积极性高,控制成本低,决策效率高。只要大股东目光远大,胸怀宽广,能够充分利用公司内外的智力资源进行决策,避免独断专行,同时平衡好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一股独大的公司是可以做得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