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冬天,柯南·道尔去伦敦市郊一个清静的小镇写作,那天下着大雪,马车颠簸几个小时才到了旅馆,他在房间挥笔疾书白天构思好的章节,直到午夜1点多才写完。当他准备上床睡觉时,很自然地想喝酒,带来的一瓶酒还在行李中,他把酒瓶拿出来不禁一愣,原来瓶塞没盖严,酒已漏得精光。此时街上的酒吧、餐厅早已关门,唯一的办法就是去火车站的商店买酒,但那至少要走3英里。
窗外仍风雪交加,街上空荡荡的,此时根本雇不到马车了。天长日久养成的习慣总是这样,在越是得不到的情况下,想得到的欲望就越强烈。此刻,喝杜松子酒的感觉不断地侵蚀着他,于是他穿上大衣,系好围脖,当伸手去拿帽子时停住了,盯着窗外的雪雾他蓦然醒悟到,自己的行为多么不合逻辑,甚至荒谬:一个受人赞誉的所谓智者,一个自认为有足够冷静和理智分析、教育别人的人,竟要在三更半夜,离开舒适的旅馆,顶风冒雪走几英里,仅仅是为得到一杯酒?
柯南·道尔开始深思,自己已养成了一个难以自拔的习慣,并愿意牺牲舒适去满足,但这习慣并没有好处,甚至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他的感悟使头脑清醒起来,片刻就下定了决心。他把空酒瓶丢进垃圾篓,然后脱衣上床,带着一种解脱,甚至是胜利的感觉关上灯,闭上眼,听着抽打门窗的风雪声,几分钟就进入深沉、满足的睡眠中。从那天晚上起他再也没喝过一杯酒,也没有再喝酒的欲望。
柯南·道尔在旅店里住了一个多月,完成了福尔摩斯系列探案小说《最后一案》的创作,他在这篇作品中加入了福尔摩斯因酒误事,并因此警省戒掉了多年饮酒的习慣。他还写道:“一个人长久有能力满足欲望就会慢慢变成习慣,除吸烟、饮酒还包括得到金钱、物质和肉欲等等,要制服这些习慣不仅要靠毅力和意志,更要靠自我警醒,悟知习慣带来的伤害,否则就会被习慣所制服而成了它的俘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