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首创“目标管理”。
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而是相反,有了目标才能确定每个人的工作。
企业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
如果企业的一个领域、一个方面没有设立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
管理者应该通过“设定目标”,对下级进行管理。
当组织高层管理者确定了组织目标后,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部门以及各个人的“分目标”。
管理者根据各部门以及各个人的“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企业每个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分目标”,就是企业总目标对他的要求,同时也是员工对企业总目标的贡献。
只有完成每一个部门和个人的“分目标”,企业“总目标”才有完成的希望。
部门和个人的“分目标”,是各级领导人员对下属人员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
目标管理的最大优点,在于它能使人们用“自我控制的管理”来代替“受他人支配的管理”,激发人们发挥自己的最大的能力,把自己份内的事情做好。
目标管理,通过由上而下或自下而上层层制定目标,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纵横联结的完整的目标体系。
把企业中各部门、各类人员都严密地组织在目标体系之中,明确职责、划清关系,使每个员工的工作直接或间接地同企业总目标联系起来。
目标管理,使员工看清个人工作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关系,了解自己的工作价值,激发大家关心企业目标的热情。
目标管理,非常重视上下级之间的协商、共同讨论和意见交流。通过协商,加深对目标的了解,消除上下级之间的意见分歧,取得上下目标的统一。
由于目标管理吸收了企业全体人员,参与目标管理实施的全过程,尊重职工的个人意志和愿望,因此,充分发挥职工的自主性,实行自我控制。
目标管理,改变了由上而下摊派工作任务的传统做法,调动了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目标管理,不以行动表现为满足,而以各项工作“实际成果”为目的。
——摘自《成为企业赢家》一书 作者:姚葵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