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背景基础知识
一、三大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人制涉及企业的顶层设计,因企业的组织形式而不同)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基本概念
2、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与适用
3、有限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
4、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5、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的区别
二、股权的基础知识(股权越来越被作为一项资源被“开发利用”,人力资源管理不要失去这一“利器”)
1、股权的本质及丰富内涵解析(股权是公司的基石,也是重塑人与组织关系的重要工具)
2、股权、股份、股票、期权、期股、实股、虚股、干股、身股、银股......(有的是法律概念,也有的是实务创造)
3、关于股权的“权”与“钱”(股权是老板的“命根子”,能用来统一人心,也能让自己自身难保)
4、股权管理五大模块(HR至少掌握其中两个模块的知识)
第二部分 人力资源三大组织关系
1、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合作关系、合伙关系(组织关系的复合、递进、变革,这是当代HR最需要关注的课题)
2、关系不同对应的不同的管理(基于雇佣关系的人资管理亟待升级转型,员工自驱动、弱管理是趋势)第三部分 合伙人制、股权激励为什么引起了广泛关注并成为热点?
一、时代背景
1、新历史背景下企业面临的挑战(从来没有那个时期赋予了如此多的“时代标签”)
2、当今公司发生的“物种”变异(公司正慢慢变得“面目全非”)
3、人力资源向人力资本的过渡(个体崛起,已经到了彰显人力资本价值的时代)
4、人性的特点与管理的关系(要正视人性的特点,人性可以利用但无法单凭管理去改变)
5、传统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困境(老板是否坐立不安?HR管理是否跟上了时代变化的步伐?)
二、施行合伙人制是企业主动应对时代挑战的积极措施
1、合伙人制的概念(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理解,很多人在乱弹琴!必须彻底梳理清楚)
2、合伙人制的六种实践模式(企业管理机制进化的必然选择,选择哪种?)
3、股权激励的定义(股权管理五大模块之一,也是人资管理中以股权为标的的激励工具)
4、股权激励与合伙人制的关系(股权激励就是为了促成建立合伙关系,实现合伙人制的途径之一,就这么简单!)
5、合伙人制能清除企业前行路上的八大关键“路障”(现代企业发展忽视合伙关系建立将困难重重)
6、推行合伙人制,盛名之下的八个“陷阱”(没有绕过“陷阱”,一败则彻底失败,盲目跟风,得不偿失)
第四部分 企业施行合伙人制,人力资源部门大有作为
1、合伙人制的成功离不开人力资源的基础管理(HR建立的支持系统不可或缺)
2、HR主导合伙人制利于人资管理适应与推动组织关系的变革(实践出真知)
3、股权激励是HR主导合伙人制的主要手段(股权激励已成为新时代HR掌握的激励新工具)第五部分 股权激励在有限责任公司框架下怎么操作?
一、实操股权激励前必须清楚及解决的几个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存在的困扰(存在特殊性,怎样找到更好的解决办法?)
2、股权激励的各种模式优缺点分析(林林总总12种模式,有限责任公司构架下最适用其中四种模式)
3、股权激励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会对控制权及公司未来上市产生影响)
4、员工持股形式(主要有四种方式,持股平台间接持股为主要形式)
5、股权激励中的税收问题(税收问题会影响激励的效果或提高施行成本)
二、股权激励的操作流程(制订、实施股权激励和婚姻关系的建立过程非常相似)
1、确定目标(是以恋爱为目的、还是以结婚为目的、或以门当户对为目的……目标不同则行动与结果也不同)
2、起草方案(恋爱前,确定自己的恋爱价值观)
1)激励对象是谁---定对象---确定心仪的恋爱对象
2)使用什么激励模式---定模式---先同居后结婚?只恋爱不结婚?还是先结婚再恋爱?等等
3)激励标的来源谁给---定来源---谈恋爱的花费谁来给,或什么方式准备这笔钱?
4)什么时期做?周期多长---定时间---打算开始恋爱的时间,万一分手隔多久又打算谈?
5)用多大额度激励---定额度---为讨美人欢心一掷千金还是控制成本谈?将来彩礼数额准备多少?
6)怎样设定合理的考核、约束条件---定条件---对恋爱对象提出适婚条件,条件不满足则分手
7)制定调整机制,进入和退出规则---定规则---万一不合适,恋爱期间共同的花费怎么处理?要不要支付分手费?
8)确定行权时间及行权价格,或股份是送还是花钱买---定行权---准备结婚时间,要不要对方也要准备彩礼?
3、方案决议(开始恋爱了,是不是需要双方父母的同意?)
4、召开说明会(恋爱开始时的表白过程)
5、签署协议(恋爱时协议就是向恋人的海誓山盟)
6、考核行权(相处一段时间,双方满意后就谈婚论嫁,准备婚事)
7、行权、转让登记(是成为婚姻登记的真正夫妻,还是打算只恋爱不结婚?)
8、行权后管理(婚后生活既要不断提高婚后幸福指数,也要防止感情破裂)
9、异常处理(恋爱过程分手或婚后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处理)
三、股权激励的法律风险防范(整体来看,争议案件员工败诉率高)
1、股权激励争议的性质
1)、与劳动纠纷的关系(主流观点认为不属于劳动争议,但按约定的“现金分红权”或股权激励列入劳动合同的有例外)
2)、与赠与合同的关系(将股权以“无偿”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的情形是否属于赠与性质有一定争议)
2、对股权激励中授予条件的司法态度(一般观点,对授予进行一些前提条件的设置予以支持)
3、股权激励方案的效力(因涉及到股权转让的环节,得到股东的授权及股东会决议认可是关键)
4、离职时没收或者强制回购激励股权、返还分红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法院倾向于认为不违反公平原则,合法有效)